蓝山公安:半年内二次酒驾!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5-10-13 16:58: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曾庆屏 | 点击量:726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庆屏)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偏偏有人以身试法,不思悔改。近日,蓝山县赵某某短短半年内因再饮酒驾驶被蓝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巡逻中队民警查获。

2025年9月29日13时许,赵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湘九公路行驶至该大队巡逻中队酒驾缉查点,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实,赵某某今年5月份因饮酒驾驶才被处罚过,半年内再次饮酒驾驶被查获,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赵某某对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赵某某供述,当日他在给别人家建房子,吃午饭的时候和几位工友一起喝了几杯啤酒,觉得自己没喝多,加上又是大中午,觉得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心存侥幸驾车回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赵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示:第一次酒驾是“罚”,第二次酒驾就是“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是铁律,更是底线。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引以为戒,敬畏法律、珍爱生命,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一旦发生二次酒驾,面临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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